市长公开电话受理范围 1、对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农村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建议、意见;
4、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需要政府方面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原则
1、服务第一的原则。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编号上岗,受理来电时须表明自己的上岗编号,自学接受群众监督,热情、耐心为群众提供良好服务。
2、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凡属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得推诿、拖拉、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4、高效务实,快办、办好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突发性事件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并答复群众。
5、依据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对来电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群众说明情况,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超出政策规定或过高的要求,要说服疏导,讲明原因,以求得群众的理解。
6、保密的原则。对来电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尊重来电人的意愿,对揭发、控告电话,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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