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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舞   

    指表演者的左右手各拿沾了油的纸条燃上火,四至五人围成一个圆圈,为叙述一件事边舞边唱。相传两千多年前,有位梅山师傅具有起死回生的惊人法术,周朝中一大臣向皇上推荐了两位引光童子前往梅山投师学艺。到梅山后,这两位引光童子经过勤学苦练,炼就了一身技艺;几年后学成下山,替师行道。利用“明灯”和学来的法术,四处为群众降魔除妖、驱赶黑暗,带来光明。村上的人死了,他们也去为死者超度亡灵,消灾除邪,迎神纳福。反映了壮族人民在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压迫下向往自由、追求光明的热切愿望。

    为了纪念、歌颂两位引光童子的“功德”,每逢有红、白事或打蘸、安福立庙、庆丰收、除夕夜等重大节日,演出师公戏时,往往跳“明灯舞”开场。可见, “明灯舞”在壮族人民文化生活中所占的地位和人民喜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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