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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8-4-30 16:17:13  
来宾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简介
单位简介

来宾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于2003年设立,挂来宾市新闻出版局、来宾市版权局、来宾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三块牌子,编制6名,现有干部5人,工勤人员1名。内设一室(办公室)一科(业务科)。来宾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新闻出版、图书发行事业和著作权的工作部门。同时,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具体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来宾市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本辖区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制作、复制单位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本辖区内新申办以上这类单位的审核报批,以及各类出版物有关项目变更的审核报批。 3.管理本辖区内图书、报纸和期刊市场。4.管理本辖区电子出版物市场。依法查处违禁电子出版物和违反电子出版物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对电脑软件的管理。5.管理本辖区内印刷业。对本辖区的印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印刷行为。负责印刷业协会的日常事务。6. 管理来宾市新华书店。负责对本辖区内新华书店进行业务工作指导。对辖区内的大中专、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的征订、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查处盗版、盗印教材、教辅的侵权行为和使用非法出版教材、教辅行为及超范围发行教材、教辅读物的侵权行为。

领导人员

局长、党组书记:张桂龙
副局长: 周志忠
办公室主任: 吴 松
业务科科长: 邹 洁

内设机构

来宾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内设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业务科。

联系方式

电话:4272980
传真:4272980
投诉电话:4272980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楼主楼四楼
邮箱:lbcbj4272980@163.com

行政许可项目

1.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的设立审批
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章程(管理制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4.法人代表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5.申请报告.6.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7.经营场所位置图(2份)。8.法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
2.“三印”(复印、打印、影印)单位的设立审批;
申报材料:
1.单位名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章程(管理制度)。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4.法人(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5.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办的理由、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设备目录及净值、详细地址、从业人员、业务来源和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6.验资报告或银行存期半年以上的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资金和设备净值达10万元以上)。7.购置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带原件核实。8.经营场所证明(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面积需15平方米以上)。9.经营场所位置图(2份)。10.法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制审批。
申报材料:
1.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载明申办理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内容包括:编印目的、内容、发送对象、印张数、册数、开本、印刷企业、主管或主办单位意见等内宾,还应当包括承诺遵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填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登记表》。3.申请印刷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书稿。


办理许可事项工作流程

业务科工作人员受理――科长受理――分管局领导审定――告知

行政许可时限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个工作日) ;
2.《印刷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
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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