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子项名称:内资企业登记
办理项名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申报所需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四、申报流程
五、收费标准:无。
六、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七、领取要求:凭受理通知书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领取或者邮寄。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窗口(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联系电话:0772-4273323,4272955。
九、监督电话:0772-427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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