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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信息(第十一批)的公示

2026-02-10 10:00     来源: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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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精神,经车辆所有人申请,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10辆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符合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实际下达资金额度,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或建议需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反映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道路运输科(来宾市西山路663号612室),联系人:文艳蓉,联系电话:0772-4273537,电子邮箱:lbygysk@163.com。

附件: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第十一批)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通知公告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车辆信息(第十一批)的公示

    2026-02-10 10:00     来源: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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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精神,经车辆所有人申请,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10辆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符合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6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实际下达资金额度,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或建议需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反映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道路运输科(来宾市西山路663号612室),联系人:文艳蓉,联系电话:0772-4273537,电子邮箱:lbygysk@163.com。

    附件: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第十一批)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