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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5-12-31 17:01     来源: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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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

二、意见采纳

《方案》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市商务局等9个单位的意见,其中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2个单位共提出6条修改意见。经综合考虑,采纳了6条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202611日至2026331日期间,在兴宾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并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不包括企业法人)。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购房款总额(不含税,以下同)的1%发放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发放补贴。

2.购买二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二套新建商品住宅〔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发放补贴。

3.购买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3%发放补贴。

4.购买新建商品商铺、车位(库)补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商铺、车位(库)的,按购买款总额的3%发放补贴。

(三)补贴流程及使用范围。明确了活动模式、申领材料及流程,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以及消费券退付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说明。对不在补贴范围内的房屋车位类型、违规骗补行为责任、人才引进补贴以及财政资金分担等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四、涉及范围

《方案》涉及兴宾区范围。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来宾市级2025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契税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来建发〔20251号)相比,2026年出台的《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补贴政策由契税补贴调整为购房补贴,并根据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套数和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不同比例给予补贴。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24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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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5-12-31 17:01     来源: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

二、意见采纳

《方案》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市商务局等9个单位的意见,其中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2个单位共提出6条修改意见。经综合考虑,采纳了6条修改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202611日至2026331日期间,在兴宾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并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不包括企业法人)。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宅〔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购房款总额(不含税,以下同)的1%发放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发放补贴。

2.购买二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二套新建商品住宅〔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所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发放补贴。

3.购买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补贴。个人购买家庭三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指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广西区内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3%发放补贴。

4.购买新建商品商铺、车位(库)补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商铺、车位(库)的,按购买款总额的3%发放补贴。

(三)补贴流程及使用范围。明确了活动模式、申领材料及流程,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以及消费券退付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说明。对不在补贴范围内的房屋车位类型、违规骗补行为责任、人才引进补贴以及财政资金分担等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四、涉及范围

《方案》涉及兴宾区范围。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来宾市级2025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契税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来建发〔20251号)相比,2026年出台的《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补贴政策由契税补贴调整为购房补贴,并根据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套数和房屋建筑面积,按照不同比例给予补贴。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242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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