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发文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标  题: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来宾市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来政发〔2025〕10号)
发文字号:来政发〔2025〕10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来宾市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来政发〔2025〕10号)

2025-11-14 17:25     来源: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来宾市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来政发〔2006〕67号),请遵照执行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251113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来政发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来宾市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来政发〔2025〕10号)

    2025-11-14 17:25     来源: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来宾市暂住人口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来政发〔2006〕67号),请遵照执行


    来宾市人民政府

    20251113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