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工信发〔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来宾市生态产业园区改造和建设规划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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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生态产业园区改造和建设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生态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建设生态产业园区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3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了《来宾市生态产业园区改造和建设规划方案》。各级各部门要落实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一、推动产业园区生态改造
(一)联合企业型园区改造
依托各园区的产业资源优势,建设生态产业链,着力打造糖循环综合利用基地、“铝电一体化”精深加工基地、热电联产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合金新材料基地等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茧丝绸加工基地、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民族瑶药产业基地等四大新兴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综合型园区改造
加强园区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深度融合,通过产城一体化建设,实现园区内能流、水流、物质流、废物流统一集成管理。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多领域、多层次地实现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大幅提升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静脉”产业型园区改造
加快对废电机、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钢铁等再生资源的拆解、加工利用,逐步拓展对废塑料、废纸的综合加工,发展以恒达电机为主导的废旧机电再制造,推动以福美MCM新材料、桥宏纸业等为主导的综合性废弃物加工利用产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发展主导产业转型生态产业园
(一)制糖产业主导型
加快推进兴宾区工业集中区、武宣工业园区“蔗、糖、酒、浆、纸、生物化工”一体化发展,依托农垦红河农场的国有土地资源和甘蔗种植优势,重点发展糖浆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进一步延伸制糖及精深加工、制浆和造纸产业链,打造糖浆纸一体化循环产业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兴宾区、武宣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冶金行业主导型
以市本级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先进加工制造业基地建设,推动以广铁、华锡、银海铝等重点企业为主导的有色金属产品的提档升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碳酸钙产业主导型
以合山市纳米碳酸钙产业集群基地、武宣县白云石产业园、忻城石材产业园、兴宾区三五碳酸钙产业园建设为重点,打造“原料开采-加工-销售-应用”一体化的碳酸钙工业,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碳酸钙产业集群,把来宾市打造成为自治区重要的“碳酸钙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合山市、武宣县、忻城县、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火电行业主导型
充分利用来宾电厂发电热源优势,以市工业区河南园和来宾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规划中心,实施热电联产,强力推进“百亿元能源基地”建设,打造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全力推进实施合山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以合山发电公司为供热源点,进行热电联产改造,实现能源多元化利用。(牵头单位:合山市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茧丝绸产业主导型
加快推进象州丝绸产业园、忻城缫丝真丝面料加工园建设,建立形成捻线丝→绢纺→织绸(梭织、针织)→印染→丝绸服装加工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重点发展4A级以上缫丝、捻丝、印染、服装、绢纺、真丝针织等加工业,逐步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形成茧丝绸产业集群。(牵头单位:象州县、忻城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绿色环保产业主导型
以金秀桐木工业集中区为重点,结合现有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发展以瑶药、茶、山珍种植加工为重点的绿色生态产业及农林产品加工,将金秀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民族瑶药产业基地、优质饮用水产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牵头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政策引导
(一)产业政策
积极推动生态产业园区项目建设,争取纳入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生态经济鼓励类指导目录》等相关体制机制创新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政策
鼓励设立生态经济投资基金,为生态经济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生态园区建设和重点园区生态化改造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用地政策
优先统筹安排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生态产业园区享受低丘缓坡、土地用地上山、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利用政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电价和排污费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分布式能源、垃圾、沼气等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与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生态产业园区内排污费用,实行纳入污水处理收费和财政补贴共同承担的政策,严格执行对实现废水“零排放”企业免征排污费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投融资政策
鼓励依法设立政府性生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搭建生态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鼓励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资金等支持市生态园区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机制
(一)建立推行清洁生产机制
完善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或奖励政策,鼓励园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排污许可证与排污权管理机制
加强园区内环境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各种违规排污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排污许可证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机制
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总量、效率、排污等满足区域要求和保证社会稳定供水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和保证生态产业项目取水。(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产业多元化投资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建立园区控管机制
参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环境管理和能源管理体系,强化园区生态日常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服务支撑
(一)科学编制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规划为纲,引导各县(市、区)做好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的规划工作,通过规划引领和约束,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重点编制县域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明确县域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主导产业及其功能分布、用地规模等。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覆盖环卫工程、污水工程、环境保护等内容。(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
(二)强化技术与服务职称
联合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组建绿色技术联盟、健全咨询服务体系。鼓励构建区域性、行业型的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实现废弃物回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综合评价与考核制度
在现有园区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园区生态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强化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将园区生态化建设纳入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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