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根据《中共来宾市委、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来发〔2016〕20号)精神,中共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的派出机构;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中共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为中共来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党工委与园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专门负责河南工业园、迁江华侨工业园和国营迁江华侨农场的管理工作,托管迁江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决算为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托管迁江镇部分依规在兴宾区报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302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47.6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748.98万元,增长158.1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托管迁江镇后,安排迁江镇相关经费。
1.财政拨款收入12147.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748.98万元,增长158.18 %,主要原因是:托管迁江镇后,安排迁江镇相关经费。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 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876.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2.69万元,下降6.4 %,主要原因是安排使用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1836.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836.2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691.08万元,增长185.5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22.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贴、离休人员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17年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公务员医疗补助、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费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49.48万元,增长50.69%,主要原因是增加代发托管迁江镇人员工资社保等。
2. 节能环保支出(类)88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业污染领域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7379.45万元:主要用于托管迁江镇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新农合医疗及养老支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
4. 农林水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2万元。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44.22万元:主要是2018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厂房配套设施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运行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87.6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0.59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尚未达到支付条件。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6.8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83.71万元,增长137.94%。其中:基本支出1204.82万元,项目支出3252.01万元。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0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44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2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3%。主要是市工业污染领域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工程尚未完成,按进度拨付。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3%。主要是结转上年结余继续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开支增加。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2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379.4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929.45万元,增长1539.99%。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7379.45万元。
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73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
城乡社区支出7379.45万元:主要用于托管迁江镇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新农合医疗及养老支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5 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9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园区项目报建、评审、招投标、现场核验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来宾市河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1.45万元,平均每辆21.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520次,人次13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4.82万元,比2017年增加481.87万元,增长66.65%。主要原因是:托管迁江镇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园区项目报建、评审、招投标、现场核验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