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2020年来宾市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来宾市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20年我市为民办实事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完成2020年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号)精神,落实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
1.社保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2.健康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医保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3.教育惠民项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4.水利惠民项目。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5.安居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住建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6.农补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7.生态惠民项目。分别由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8.文化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9.扶贫惠民项目。由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10.科技惠民项目。由市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二)抓好市本级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
年度项目总投资规模4.7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436亿元,自治区财政拨款0.4153亿元,市财政拨款0.3197亿元,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约2.5734亿元。
1.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建设。
目标任务:建设3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
资金筹措:总投资37.8万元,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城区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整改(2020-2021)。
目标任务:2020-2021年实施全市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标志、标线、标配、信号灯、信号机、交通监控)整改。其中,2020年计划实施二分之一的工程量。
资金筹措: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非税收入),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来宾国投集团、来宾产投集团。
3.来宾市来华中学建设(来宾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
目标任务:基本完工,达到初验条件。项目总建筑面积71116.56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学生公寓,体育馆,学生食堂,以及给排水、供电、绿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28917万元,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10371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18546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来宾国投集团。
4.来宾市富华路(桂中大道延长线-滨江北路西段)工程项目。
目标任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道路南起滨江北路西段,北至桂中大道延长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三块板形式,设计长度为2050.98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0116.968平方米,折合135.176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燃气工程、通信管沟工程。
资金筹措:总投资6000万元,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550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500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筹措。
牵头单位:来宾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5.来宾市烈士陵园。
目标任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烈士陵园项目总建筑面积5390.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综合楼、革命文化展馆、革命英雄纪念馆、公厕、门卫室,以及纪念碑广场、抗战殉国将领纪念碑廊、烈士墓群、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7592万元,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2200万元,2020年计划投资5392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来宾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奖补。
目标任务:奖补2018年至2020年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其中:奖补2018年度12所、2019年度12所、2020年度约20所),支持和推动多元普惠优质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
资金筹措:总投资300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健康来宾”体育惠民工程。
目标任务:(1)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活动,监测(测验)12000人以上;(2)推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对外开放5个;(3)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评星定级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发展。
资金筹措:总投资110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目标任务: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缴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参保群众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1802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978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638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1109万元,兴宾区财政资金1296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187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29.88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42.12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兴宾区民政局。
10.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项目完成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站)正常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群众公共文化活动。
资金筹措:总投资66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52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04.8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8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各项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底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跟踪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2020年来宾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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