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的有关规定,经推荐和会议表决,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复核,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第二届来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廖剑波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陈礼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正春 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覃 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仁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伍 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汝青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沛英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国华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
杨海梅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陶玉瑜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律师管理科科长(兼)、市公证处主任(兼)
张祖初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兼)
韦海涛 市律师协会会长
罗 丽 来宾仲裁委员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来宾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承办来宾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由杨海梅兼任,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由张祖初兼任。
2021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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