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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30 18:00 来源:来宾市林业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来宾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职能科室指定专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能按要求根据人员或工作变动及时调整,以确保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共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协调运行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及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事,结合工作实际,来宾市林业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并通过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条例》及《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及时调整更新了《来宾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来宾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来宾市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之外,对机构职责、财政信息、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审核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等类别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采用了政务服务林业窗口、各相关网站平台、简报等载体,通过会议、文件、通告、发布会等方式面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每月按规定将主动公开的信息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市图书馆,并在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将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投诉电话等通过告知单告知群众,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们切实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作,继续抓好林业生态产业促农增收脱贫、创建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按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据统计,2021年我局在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来宾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累计275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努力,作出改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ibin.gov.cn/)、来宾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laibi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285号,邮编:546100,电话:0772-6620711,电子邮箱:lbslyj22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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