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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11:20 来源:来宾市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来宾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来政公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来宾”门户网站(www.laibin.gov.cn)“政府组成部门”本机关栏目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文辉路400号,邮编:546100,电话:0772-6658010,电子邮箱:a423308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以及《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办法,对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办事流程、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来宾市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机关各科站室及局直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同时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事项。局机关各科站室及局直属二层单位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条例》和自治区、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等制度,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为方便广大群众办事,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更新,并通过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条例》的要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之外,凡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单位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分工、单位概况及机构职能、单位职能科室设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二是纳入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工作总结及要求、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五是机关人事管理等情况;六是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七是其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为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身份公示栏等发布更新公开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了解我局政务工作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累计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0.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部分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于信息公开范围和属性把握不准、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认真做好信息联络员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同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到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宾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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