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政府网-政府部门-来宾市财政局
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我市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自治区与市、市与县(市、区)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负责提出全市财政、预算、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税收、财务、会计等地方规章项目的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汇总全市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本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市各级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参与基本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对全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五)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提出对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计划和全市财政预算的安排,拟订农业税收计划;负责关税联络工作。
(六)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全市非贸易非经营性人民币购汇指标;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专用票据;管理和制定住房资金财务制度;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七)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地质勘探费和科技三项费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草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执行国家的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资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管理和监督财产评估业务;审批有关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
(十)管理和监督市人民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管理来宾市利用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及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贷款的转贷工作,参与谈判与磋商业务;监督管理全市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发行市场;负责国债兑付及国债二级市场的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国际金融市场筹资。
(十一)监督执行会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和承担市直企业财务总监的派驻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
(十二)监督各县(市、区)的财政收支和市直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加强民族地区财税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计划,组织全市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十六)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区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返回首页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 服务导航 | 站点导航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来宾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04-2008
制作与维护:来宾市政府网办公室 最佳浏览方式:IE 6.0,1204*768以上分辨率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739室 电话:4278108 Email:1@laib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