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政府网-政府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设机构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信访工作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对策建议;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基本协调的对策建议,做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负责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重大课题研究,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城市化发展战略以及生产力布局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
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协调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本市交通运输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及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展建设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年度本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国家、自治区专项投资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以及本市市直单位自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上级和本市拨款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公检法司设施以及市直各部门(含事业单位)业务用房项目投资;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投资审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和监督机制;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情况,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负责向金融机构推介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

负责研究本市实施国家、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本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和推进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按照本市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出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和优化产业结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和平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渔业等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提出安排本市拨款的农林水的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研究提出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示范项目;负责提出水利、林业、农业等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七)工业经济发展科

1、研究提出本市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加快工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新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本市工业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和发展方向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统一归口办理需报连胜、自治区审批的工业项目;负责制定本市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研究分析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协调能源产业规划的实施,组织编制能源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能源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对策建议;负责电力规划和建设;负责大中型水电项目水库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的计划管理。

(八)社会发展科

负责研究提出本市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领域中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旅游、民政等方面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中的重点专项规划;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社会事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全市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教育,下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总量计划,综合平衡分学校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

(九)经济贸易科(含利用外资)

研究提出本市利用外资和内外贸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的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拟订除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本市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对外招商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编制本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年度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整;研究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流通业、现代物流业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负责编制本市储备设施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十)重大项目科

研究提出年度本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并归口管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本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计划,协调本市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开工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立项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库的建设,承担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十一)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该办公室负责研究本市国民经济动员战略、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国民经济动员总体规划和年度国民经济战备动员计划及监督执行,提出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建设和国防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战时经济动员和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十二)市西部开发办公室

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建议,根据我市西部开发总体规划要求,承担我市西部大开发中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优势资源开发和重大项目布局、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建设,本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以及组织协调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落实等任务。

(十三)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含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工作职责)

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含调概)、开工审批或审核上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编制全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根据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库、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草拟有关招投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文件以及负责重大项目稽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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