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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3、污染防治方案;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批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建设项目申请;
2、受理: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确定报请项目能否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3、审查:①对照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报请项目编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权限,确定报请项目属哪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审批:对属于市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提出明确审批意见。
5、审批的具体流程:
⑴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程序:
①→②→③→④→⑤→⑥
①办证大厅确定评价等级
②环保部门现场踏勘
③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④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对报告书(表)进行技术评估
⑤环保部门审批
⑥申请人
⑵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程序:
①→②→③→④
①申请受理
②环保部门现场踏勘
③环保部门审批
④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在各种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环境影响报告书3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5日,环境影响登记表7日。说明:国家规定的法定审批时间为: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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