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政府网-政府部门-来宾市农业局

    办事指南

    服务承诺

    为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如下: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使用文明语言,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
    二、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群众来局(科、站)办证,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不完整的,一次讲明如何办,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清楚。
    三、应用农业部门的职能,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处理。
    四、有对外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硬性乱摊派。
    五、要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不收受礼品、礼金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六、接到群众举报有关增加农民负担,伪假劣种子、农药、兽药等后,要及时调查,予以查处,并按规定的程序予以呈报和处理。
    七、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凡来电话或来人咨询办事,首个被问及的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就为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热情有礼作好接待,做好记录、解释、答复或转达。
    八、本局受理的业务,在职能权力范围内,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上级审批的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宾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服务承诺

     1.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检定规程、规范和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
     2.行为公正:坚决拒绝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预和其他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压力,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3.结果准确:检测报告应准确无误,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其他方面的差错要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工作高效:送检样品5—10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返回首页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 服务导航 | 站点导航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来宾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04-2008
制作与维护:来宾市政府网办公室 最佳浏览方式:IE 6.0,1204*768以上分辨率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739室 电话:4278108 Email:1@laib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