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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档案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级来宾市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2〕 243号)和《中共来宾市委、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来宾市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实施意见》(来发〔2002〕7号)文件精神,设立来宾市档案局、来宾市委档案馆。
来宾市档案局是管理全市档案工作,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负责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在来宾市的贯彻实施。局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监督管理科、保管编研科),编制8人,实有人数9人。1960年3月前,设宜山地委办公室档案科;1975年4月,成立柳州地区革委会档案局;1977年8月改为柳州地委办公室档案科;1980年12月,地委、行署决定恢复柳州地区档案局;1984年7月,改为柳州地委办公室档案科;1985年10月,地委、行署恢复柳州地区档案局,并明确为行署机构序列;2002年12月,变更为来宾市档案局。
来宾市委档案馆是保管全市入馆档案的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依法接收到期入馆档案和接待查阅利用工作。市委档案馆现(仍在柳州地委大院)有档案楼二栋,库房有9间,设有全宗155个,存放档案3万多卷,图书资料1万多册。主要是民国时期和建国后柳州地区历年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的档案和统计资料以及各种图书资料。其中,珍贵档案资料有民国20年至38年国民党中央、广西省政府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政令、法规,同时还珍藏有广西少有的古代历史书籍——《四部备要》等。当前,市直各单位正在加紧整理档案并陆续将原柳州地区的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丰富了档案馆藏。市委档案馆库房是七十年代建设,距今已有三十多年,当时从备战需要档案楼下建有地下档案库房。撤地设市后,市委、政府对档案馆楼建设十分重视,已在市行政中心安排一个副楼作为市档案馆楼存放档案。新的档案馆楼启用后,将大大方便广大市民和各机关单位查阅利用档案。
欢迎广大市民及爱国人士,踊跃向市档案馆捐赠个人珍藏的历史档案、本人作品资料、家族姓氏族谱、祖传史料等。
市档案局电话:2223648
市档案馆电话:290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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