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的对象
第一、有充分理由证明本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且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公民;
第二、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或是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提交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二)如何办理公证事务
1、公证业务范围
第一、证明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借贷、抵押、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农林承包、房地产转让、联营、合伙等各类合同公证;遗嘱、继承、赠与、析产、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招标、投标、拍卖、开奖、政府采购等现场监督公证。
第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房屋拆迁、侵权事实、不可抗力等公证。
第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委托书、声明书、学历、职称、营业执照等公证。
第四、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借据、收条、欠条、结算单、还款计划等公证。
第五、提存公证。如:以清偿债务为目的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
第六、证据保全。如:民事、行政诉讼证据保全公证,拆迁证据保全公证。
第七、抵押物登记公证。如:以对抗第三人为目的的抵押登记公证。
第八、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2、办理公证需提交的有关凭证材料
第一、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有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第二、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等。
第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权利凭证。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第四、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三)如何聘请律师
第一步,向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律师说明欲委托的事项,并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同时表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律师接待后,会询问有关情况,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阅,并审查是否属于律师业务范围,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律师应向其介绍如何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步,在与律师委托人洽谈后,双方同意办理聘请手续的,律师事务所会交给委托人聘请律师合同、委托书各一份。其中聘请律师合同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该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律师事务所,一份交当事人。聘请律师合同签定后,再签委托书。委托书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具名要递交受诉法院的一份函件。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存律师事务所,一份交法院,另一份交当事人。
第三步,委托人依据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律师事务所缴付聘请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应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票据。
聘请律师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律师代理即告成立,律师便可以根据聘请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的委托事项参加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四)其他
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可直接与市、县(市、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或者直接到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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