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统一部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建设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来宾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简 介

    来宾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在工业区的派出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工业区内的经济行政管理职能,重点对河西工业园、八一工业园和迁江华侨铝工业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同时,对华侨投资区工业区和城东工业区及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工业集中区实行产业规划布局和宏观指导。
    办公地点:来宾市麒麟路市工业区(市行政中心大楼旁)
    联系电话:0772-4278909
    传 真:0772-4278873
    邮 编:546102
    电子信箱:lbsgyq@163.com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编制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工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及优惠政策。
    2、负责河西工业园、八一工业园、迁江华侨铝工业园的领导、规划和建设,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对华侨投资区工业区和城东工业区及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工业集中区进行产业布局和宏观指导。
    3、协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所辖范围内财政和审计工作以及协助市国资委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参与编制和实施各工业区内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国土资源局对各工业园区内的国土资源进行管理。
    5、负责各工业区的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保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6、负责各工业区行政管理,协助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工业区社会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7、联系和协调各工业区内税务、金融、检验检疫、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加工贸易业务的管理和权限内的审批。
    9、负责各工业区的招商引资及各项工业项目的收集、整理、研制,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手续办理、注册登记等进场前期相关的服务工作,协调在建项目后续服务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李新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工业区党工委书记、主任,主持工业区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
    韦仕军:市委副秘书长、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协助书记、主任主持党委和行政日常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叶永集: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招商局。
    兰焕材: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协助书记管理党务、群团工作,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
    曹小健: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规划建设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局。
    李汝青: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经济运行和发展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局。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督查、督办、信访工作、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业区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申请和结算等财务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局:负责工业区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负责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的策划和建设以及进驻工业区企业用地的核审、选址、定址工作。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决算等工作。负责工业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及承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业区市政、质监、园林、测绘、环卫、环保、城建等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施工安全、工作进度的统计汇报材料及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工业区内各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做好工业区各项建设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审核并提交各项建设工程款拨付申请材料。负责协助工业区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参与编制工业区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工业园区内的国土资源进行管理等。
    招商局: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区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各类招商活动,进行项目洽谈工作。做好工业区招商引资的储备项目和建立招商网络和招商项目库,对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各阶段的总结工作。负责制订工业区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做好进入工业区项目的审批管理及档案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议,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工业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预警工作。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引和审核利用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负责工业区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做好已落户工业区企业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工作等。
    经济发展局: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业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经济工作年度计划。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统计工作规划,负责本区域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工作,按权限负责工业区项目立项及技改项目的初审或转报。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标准化、计量、质量等监督工作。执行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综合管理本区域对外经贸工作。按权限初审外资企业、管理利用外资工作,协调本区域外资企业投诉。管理园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配合、协调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协调各种经济成份的商业和服务业,促进本区域第三产业的发展。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检查、协调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由招商局制订工业区吸引外来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并根据规划策划组织招商活动进行项目洽谈工作,同时收取投资方项目申请立项初步材料:
    ①企业基本情况
    (注:外商合资、独资项目应附外商的身份证、回乡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拟建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⑤环境影响报告
    ⑥建设用地规划初步报告
    ⑦资源耗用情况
    ⑧设备、原料清单
    2、第二阶段:审核整理相关项目资料档案,报相关部门及工业区管委会领导审核;
    3、第三阶段:协商拟定投资合同条款,同时协助投资方准备项目选址、环保审查等前期工作,需要进行以下手续:
    ①填写《来宾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登记申请表》
    ②以个人名义申办项目的,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不在职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申办法人企业的需提交企业章程(复印件)
    ④提交所申办项目的生产场地证明资料房产证、租赁合同、城规、消防、安监书面意见等
    ⑤提交市环保局对申办项目的审批意见
    ⑥提交请求立项的《请示》
    ⑦提交所申请立项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⑧提交资金来源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书
    ⑨提交项目选址平面图、平面规划图
    4、第四阶段:项目立项后,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全程跟踪管理服务,协调各方面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业主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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