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统一部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建设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  介 

来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9月2日挂牌成立,为来宾市政府特设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来宾市国资委以发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处置来宾市在柳州国有资产为工作重点,努力探索和创造新形势下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办法,以及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并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制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所监管的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2、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向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包括派出的董事、监事)进行任免、考核 、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5、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市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对来宾市在柳州市的原柳州地区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8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领导人员

党委书记、主任:张洪烈
副 主 任:李维文
副 主 任:李 虹
纪委书记:张灵春
企业监事会主席:林明辉

内设机构

核定人员编制12名,内设机构为综合科、统计和产权管理科、企业管理科、社会事业科、监事会工作科共5个科,在岗人员13名。

办事流程

(一)、企业清产核资及核销资产损失
受理条件:
1、企业提出清产核资申请;
2、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有关损失提出鉴证证明;
3、企业上报在清产核资中资产损失需核销请示;
4、企业提交资产损失的原因和损失事实的说明材料;
5、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承办科室:统计和产权管理科
承 办 人: 李怀熹
联系电话: 6698663
(二)、市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
受理条件:
1、填写产权占有登记表;
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
3、企业章程;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承办科室:统计和产权管理科
承 办 人:李怀熹
联系电话: 6698663
(三)、改制企业财务审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受理条件:
1、审计申请。企业主管部门持“市国资委下发的批准企业进入改制程序的批复”提出申请。统计和产权管理科审核立项。
2、确定审计机构,制定审计方案。
3、下达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企业及主管部门下达“审计通知书”。
4、组织实施审计。
5、交换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6、下达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
承办科室:统计和产权管理科
承 办 人:李怀熹
联系电话:6698663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资产处置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受理条件:
(1)、资产占有单位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意见;
(3)、有关产权变动行为批准文件;
(4)、备案项目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核准项目提供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规定需进行清产核资的提供清产核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不能选聘同一中介机构);
(5)、占有单位的产权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资料。
2、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受理条件:
(1)、企业申请;
(2)、主管部门意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需要报送的其他文件;
3、国有资产处置
受理条件:
1、资产占有单位的书面处置申请;
2、资产占有单位处置资产的有关决议文件;
3、主管部门的请示;
4、产权登记证的副本及复印件;
5、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承办科室: 统计和产权管理科
承 办 人: 李怀熹
联系电话: 6698663
(五)、企业进入改制程序、产权交易初审
受理条件:
企业上报改制方案、主管部门改制请示
承办科室:企业管理科
承 办 人: 施万瑶
联系电话: 6655288
(六)、国有企业破产方案审核、有限公司改制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直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承办科室:企业管理科
承 办 人:施万瑶
联系电话:6655288
(七)、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总体方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
1、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总体方案
受理条件 :
企业提交《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总体方案》。
2、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 。
受理条件: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证明:
(1)、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情况 ;
(2) 、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30%以上;
(3) 、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
(4)、其它材料 。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企业提交“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
承办科室:企业管理科
承 办 人: 施万瑶
联系电话: 6655288
六、办公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主楼三楼前东面
办公电话6698661
投诉电话 66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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