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统一部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建设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来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简  介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市辖区、县人民防空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调查及行政诉讼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重要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综合规划草案及控制性规划。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订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人民防空演习的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安装、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依法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组织修建、管理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按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和竣工验收;对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依法实施管理。
(六)、制订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九)、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制订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委、人民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领导组成及分工

张松茂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秘、财务、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
蒙振才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组织指挥、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罗炳涛副调研员:协助主作开展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构组成及分工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
一、人秘财务科
协助办领导管理机关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政策调研;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党群工作及其行政管理事务;负责本级权限内的干部管理、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宣传、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等事务;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经费、工程建设费预算,并监督使用;负责对全市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政策性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内部财务审核,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管理。
二、指挥通信科
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演练、保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城市疏散人口基地建设;制订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计划并组织训练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工作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网的建设工作,协调利用其它专用通讯网络保障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
三、工程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点人防工程项目的勘察定点、论证、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及预结算;审核批准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办公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382号。
办公电话:0772-4233739
投诉电话:0772-423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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