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来宾市人事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的人事工作。内设办公室、教育科、人才规划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引进智力工作科、军官专业安置科(军转办)9个科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来宾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事考试中心)。
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
2、负责对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的人事法规、政策;对全市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和工资基金的审批。
3、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组织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4、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聘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下达的重点项目所需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
5、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技术资格评定和考试工作,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配合组织综合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引进工作,拟订人才流动的政策,培育人才市场,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
7、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8、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上级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组织军转干部参加岗前培训,引导军转干部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10、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晋升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的审核、审批工作。
11、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和福利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审核、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
12、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13、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审核上报上级部门奖励、表彰的单位或个人;指导协调各部门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
14、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15、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16、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干部晋升职务的审查备案工作。
17、对全市政府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全市人事系统的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19、负责管理本局所属事业单位。
2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务。
办事流程
(一)公务员、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交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人计[1993]01号);我市关于人员流动的有关规定。
1、公务员交流:
所提交的材料:①市编委办提供的调入单位的编制审批表;②公务员交流登记表(一式二份)。③调动人员的档案材料。
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告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2、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交流:
所提交的材料:①市编委办提供的调入单位的编制审批表;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③调动人员的档案材料。
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告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二)因公出国(境)政审:
办理依据: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我区因公出国人员审查意见》的通知(桂办发[1992]24号文和区组部、区人事厅以及我市有关因公出国人员政审的规定。
所提交的材料:①上级有关部门批发的因公出国(境)的任务通知书或国(境)外邀请函和译文复印件各一份;②《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表格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③因公出国人员主管单位党组(党委)向审批部门的请示报告一份;④因公出国人员的档案正本;⑤因公出国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⑥《来宾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表》一份(表格在外侨办领取)。
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告知。
办理时限:即日。
(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办审批及许可证年检:
办理依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及区人事厅《关于我区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发[2005]124号)、《关于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中办与业务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发[2003]125号)等规定。
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办:
所提交材料:申请报告1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表》1式3份;房产使用证明1份;验资报告(兼营机构需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名称核准单1份(申请兼营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负责人简历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工作设备(型号、数量)情况说明1份。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证年审:
提交材料:
A、《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年检表》1式3份;
B、年检报告书1份;
C、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
D、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E、其他机关材料。
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告知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公务员录用: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公务员招考录用简章、录用计划表
所提交的材料:①录用审批花名册;②《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③个人自传;④个人思想工作总结;⑤考核综合材料;⑥公示情况说明⑦计生证明(已婚者提供);⑧经审核部门验证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⑨录用公务员体检表。
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告知。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职称评定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提交的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现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有关业绩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申报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表(系列职改办提供)。属破格晋升人员还须提供破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单位公示申报申报材料→送相应系列职改办→县(市、区)、市职改办审核→自治区相应系列高级评委评审→自治区职改部门下发批文。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提交的材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材料、现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有关业绩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申报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表及软盘(系列职改办提供)。属破格晋升人员还须提供破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单位公示申报材料→送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市相应系列中级评委评审→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办理时限:中级评委交来之日起30个工作日。
3、大中专毕业生技术职务转正定职
提供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式两份、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及复印件、大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定职教育系列职务资格的还需提供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个人填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职改办确认下文。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重新审核、鉴定、确认:
所提交的材料:在原单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取得职务资格的评审表一份;个人申请并经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告一份;调入地人事部门开具的干部调动介绍信或复印件。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市职改办审核确认。
办理时限:即时。
5、办理高级职务资格证书:
所提交的材料:取得高级职务资格批文或复印件、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名册表、2寸照片1张。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市职改办审核→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6、办理评审取得中(初)级职务资格证书:
所提交的材料:取得中、初级职务资格批文或复印件;颁发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册;2寸照片1张。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市职改办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
7、办理考试(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初)级资格证书:
所提交的材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同一底片的彩色照片2寸1张,1寸2张。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市职改办审核→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办理。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验证注册:
所提交的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批文复印件(第一次注册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册。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市或自治区职改办审核注册。
办理时限:属市级注册的即时,属自治区注册的30个工作日。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
所提交的材料: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表一式三份、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情况统计表、聘任公示说明、聘任文件、聘任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单位编制手册。
办理程序:材料齐全后→市职改办审核、下发备案通知。
办理时限:即时。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
黄克莉:来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来宾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人事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军官转业安置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事考试中心)工作;
莫永平:来宾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人才规划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科、教育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人事考试中心)工作;
陆仕君:来宾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引进智力工作科工作;
覃泽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及本局的计生、综治、法规建设工作。
详细办公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 邮政编码:546100
办公电话电话:0772-4278513 传真:0772-4278512
投诉电话:0772-427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