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来宾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机构,是来宾市对外交往的主要窗口之一。该办认真贯彻外交、外事和侨务的方针政策,坚持为国家整体外交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侨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积极探索外事、侨务工作为来宾市发展服务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目前,来宾市与菲律宾拉瓦格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与法国敦刻尔克市结为友好交往城市,在教育、文化等领域成功地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与交流。来宾市有三个华侨农场、三个难侨安置点,归侨约9000人;有外资企业(含世界500强法资发电B电厂、英国糖业集团的博宣、博华糖厂、康密劳冶炼集团)等9家。该办也是市政府统一对接外资企业的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外事侨务工作和港澳工作。
(二)开展与国外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联系与交往,收集各类信息,为我市招商引资、引智和对外经贸对外文化交流牵线搭桥;
(三)负责本市与外建立友好城市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事项;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办理上报文件,办理护照(通行证)和申办外国签证手续;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我市定居事项;办理到我市访问的外国人士的上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到我市访问的外宾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外国记者;协助做好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外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礼宾服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华侨农场和难侨安置场的相关问题,协助做好归侨扶贫工作和生产求助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外事和涉外活动,会签各部门、各县(市、区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依据上级对台工作方针,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籍人员在我市辖区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涉外事项;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审全市的对外宣传和重要涉外报道;
(八)负责对通过外事、侨务渠道获得的国内外援助项目的申报,并与有关部门对援助资金进行监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对常驻我市的外商、外籍专家的相关服务和管理; (十)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用有关部门的外事侨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经济地理学交办其他工作。
办事指南
(一)、华侨、归侨、侨眷身份的认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华侨身份:本人的有效护照定居证(含绿卡)正本或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提供的证明。
2.归侨身份:本人所在单位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审核认定证明和申请人原居住国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出生证、定居证);
3.侨眷身份: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审核认定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 国内亲属归侨证和其亲属关系证明件(如户籍本);
(2)国外亲属身份证明(如护照)和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我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供的证明。
如属扶养关系的还应提供由县以上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与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证明。
办证时限:二个工作日
(二)、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考生升学加分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属归侨的提供归侨身份证明;属归侨子女的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归侨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华侨在国内子女的提供我驻外使(领)馆证明、华侨本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现场即时办理。(此事项办理时间:每周一和周四)
(三)、来信来访
办事程序时限:接到来信后即时登记,一般在二至十个工作日内向来信者作出答复。接待来访者,须填写来访登记册,根据来访者反映的情况,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和理由,并及时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承办科室:侨务科(电话:4278007)
统一对接我市外资企业指南
根据市政府办文件(来政办发[2006] 71号)规定,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与外资企业联系工作,原则上除涉及生产经营、安全、执法活动以外的社会性等事项,均需通过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与外资企业对接、联络;外资企业亦通过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与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对接、联络。
承办科室:外事科(电话:4278023)
内设机构及办领导
办领导:主 任:蒙志坚(电话:4278477)
副主任:胡湘宁(电话:4228736)
内设;秘书科、外事科、侨务科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西面后3楼
电话:外事科:4278023
侨务科:4278007
传真:4278079
投诉电话:422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