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来宾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柳州地区水产畜牧局)始建于1979年,当时称柳州地区水产局,1981年柳州地区农业局畜牧科划归柳州地区水产局后称柳州地区畜牧水产养殖局,1987年机构改革后称柳州地区畜牧水产局,2001年行政机构改革后称柳州地区水产畜牧局,2002年撤地建市后称来宾市水产畜牧局,是市人民政府常设行政机构。2007年元月,根据(来政发〔2006〕45号)精神,来宾市水产畜牧局更名为来宾市渔牧兽医局,2008年元月,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来编〔2007〕151号)精神,来宾市渔牧兽医局更名为来宾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来宾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现有编制13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个),内设办公室、渔业渔政科、畜牧科、防疫监督科(挂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兽药饲料管理科(挂市饲料工业管理办公室)5个机构;下属有市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挂渔业船舶检验站)、水产技术推广站(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等5个二层单位,编制68人。
工作职能
1、负责草拟本行政区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本行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本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贯彻落实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引导本行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3、指导本行政区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草拟本行业大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本行业产品的加工流通工作,促进水产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研究、预测并发布本行业主要产品、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4、负责本行政区水产畜牧业资源调查工作,并指导渔业资源、草地资源、畜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水产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参与退耕还草规划;负责本行政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行政区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5、研究制定本行政区水产畜牧兽医业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本行业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备选及实施;负责本行业科研成果的管理;指导和实施本行业人才资源开发、养殖技术培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6、监督水产畜牧业、饲料工业产品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水产品、畜禽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新产品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兽药、渔药、饲料等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行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监督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7、管理本行政区水产种苗、种畜禽及技术的引进和出口工作;承办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对本行业提供项目贷款及提供援助的事务,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8、管理本局直属事业单位。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人员及分工
覃汉恩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和局办公室
黄世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宣县挂职,分管扶贫、支教联系点工作
韦翔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畜牧、兽医、饲料、品种改良、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韦善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持纪检组工作,协助分管党务、宣传和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渔业渔政科
3、畜牧科
4、防疫监督科(挂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办公室)
5、兽药饲料管理科(挂市饲料工业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来宾市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楼后楼一层
办公电话:0772-4233223
投诉电话:0772-4233223
办事流程
一、《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
凡在市区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
2 、经审核审查合格,在 30 个工作日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3 、《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一年,需延期的应于期满前 30 日申请延长。
4 、发放和考核审验《动物防疫合格证》
审批所需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法人代表照片2张。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承办站(所)】来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电话】0772-427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