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要求,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统一部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政府网建设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 介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来宾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来宾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领导职数: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8名,纪检组长1名。

地 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
电 话:0772-4278102
传 真:0772-4278136
邮 编:5461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六)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置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办理需要市政府办理的全国、自治区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全国、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管理挂靠单位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

负责对应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政务活动安排;起草和整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处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市长文电、信函、批示;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以上会议简报、纪要;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与市委、人大、政协间的文电和有关工作联系。办理国防、防空、机构编制、监察、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负责市长会议室、市长办公室的服务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2、第一秘书科

负责办理市政府办、财政、发改委、人事、交通、统计、物价、旅游、招商促进、纠风、法制、信访、市重大项目建设及联系国税、地税、金融、保险、公路、海事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3、第二秘书科

负责办理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糖业、水果、农机、粮食、供销、农业综合开发、生产救灾、移民及联系气象、水文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4、第三秘书科

负责办理公安、司法、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史志、调处、防震及联系军分区、法院、检察、武警、预备役、消防、国家安全、桂中日报、新闻机构、驻外办事处、外事侨务、接待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5、第四秘书科

负责办理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国资、商务及联系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总工会、铁路、供电、企业、邮电、邮政、石油、海关、烟草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6、第五秘书科

负责办理建设与规划、市政管理、国土资源、房改、住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7、第七秘书科

负责办理民政、民族事务、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宗教、老龄、残联及联系档案、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文联、对台等方面的文电和督查工作。

8、文电科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印、公文核稿、机要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信息科

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负责建立来宾市首脑机关计算机通信网络,收集、传递、处理、分析网络上信息数据;负责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有关信息,编写《政府信息》;编印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政务活动摘报;负责管理市政府网站工作:负责政府值班等方面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0、督查室

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市人民政府领导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文电办理的督查工作;负责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联系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办督查人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督查调研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1、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负责挂靠单位及二层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党总支的党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普法教育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l 2、行政财务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的财务管理及有关经费收支、统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办公室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车辆管理科(车队)

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车辆的统一管理;搞好业务技术学习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排市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的工作用车;负责车辆的维护维修,保证车辆的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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