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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5〕11号),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我市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预算指标177万元,下达所达地方预算指标177万元;自治区下达预算指标0万元,下达所属地方预算指标0万元。
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总额939.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762.76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市、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建设和维修改造。
2.“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等学校的孤
儿完成学业。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总额939.76万元,执行数244.77万元,预算执行率26.05%。其中:
中央资金预算数177万元,执行数91.79万元,执行率51.86%;
自治区财政资金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
市县财政资金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
其他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预算数762.76万元,执行数152.98万元,执行率20.06%。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资金支付履行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未出现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的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年终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各资金使用单位的汇总以及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得出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各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分析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户),指标值≥650户,全年实际完成1416户。
(2)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指标值≥34人,全年实际完成60人。
2.质量指标分析
(1)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2)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3.时效指标分析
(1)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指标值1个月内,全年实际1个月内追加至预算单位。
(2)项目完成时间,指标值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年实际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4.成本指标分析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指标值不超过定额标准,全年实际超过定额标准。
5.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指标值是明显提高,全年实际明显提高。
(2)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指标值是进一步提高,全年实际进一步提高。
(3)孤儿医疗保障,指标值是进一步增强,全年实际进一步增强。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析
(1)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95%。
(2)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少数单位项目已完工,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压力大,尚未形成开支,以及上年结余较大,导致当年支付率低。如金秀县适老化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助学金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等。象州县上年结余较大,当年支付率偏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督促力度,指导没有实施完成的单位加快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2.完善管理机制。下步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完善相关机制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该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拟在来宾市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来宾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5〕11号),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我市收到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预算指标177万元,下达所达地方预算指标177万元;自治区下达预算指标0万元,下达所属地方预算指标0万元。
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养老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总额939.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0万元,市县财政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762.76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市、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建设和维修改造。
2.“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等学校的孤
儿完成学业。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总额939.76万元,执行数244.77万元,预算执行率26.05%。其中:
中央资金预算数177万元,执行数91.79万元,执行率51.86%;
自治区财政资金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
市县财政资金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0%;
其他资金(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预算数762.76万元,执行数152.98万元,执行率20.06%。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拨付合规性。资金支付履行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未出现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5.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的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年终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各资金使用单位的汇总以及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得出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各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分析
(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户),指标值≥650户,全年实际完成1416户。
(2)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指标值≥34人,全年实际完成60人。
2.质量指标分析
(1)所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2)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3.时效指标分析
(1)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追加至预算单位时间,指标值1个月内,全年实际1个月内追加至预算单位。
(2)项目完成时间,指标值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年实际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4.成本指标分析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指标值不超过定额标准,全年实际超过定额标准。
5.社会效益指标分析
(1)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指标值是明显提高,全年实际明显提高。
(2)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指标值是进一步提高,全年实际进一步提高。
(3)孤儿医疗保障,指标值是进一步增强,全年实际进一步增强。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析
(1)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95%。
(2)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少数单位项目已完工,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压力大,尚未形成开支,以及上年结余较大,导致当年支付率低。如金秀县适老化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助学金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等。象州县上年结余较大,当年支付率偏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督促力度,指导没有实施完成的单位加快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2.完善管理机制。下步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完善相关机制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市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该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拟在来宾市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开。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来宾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
关联文件: